| 工作天 |
审查结果如无问题,于申请之翌日下午可领证。但遇假日则顺延。 |
| 签证效期及费用 |
$900 |
| 签证申请前之准备 |
以留学、依亲、结婚、应聘、研修及表演等目的进入日本者,原则上申请者本人或日方代理人 ( 因其在留资格不同其代理人条件亦相异 ) 必须先向日本各地方入国管理局申请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」。 领到此证明 书之后,申请者本人再前来交流协会在台办事处之签证室2号窗口申请签证。 |
| 可停留天数 |
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上申请及规定之在日滞留时间而定 |
所需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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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个人情况,除以下数据外,必要时有可能要求提出其它相关数据
(EX: 如果是办理学生签证,请记得携带「入学许可书」的正本与复印件)
| 1. |
日签申请书乙份
填入:申请人的正确电话(若现住址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不同,请附上正确住址和电话)申请表格上和护照上请由本人亲笔签名(表格和护照上签名请务必相同) |
| 2. |
照片1张:2吋六个月内之彩色光面 (切勿使用数字相机照片、合成照片)《半身、正面、脱帽、露耳、背景素淡色,勿着军警制服或戴墨镜》 |
| 3. |
身份证:国民身份证正本及正、反面复印件各一份(请务必清晰) |
| 4. |
在留资格认定书: 正本及正、反两面复印件各1份 ( 请务必清晰 ) |
| 5. |
护照:半年以上效期之护照正本 ( 另有旧护照者,请一并提出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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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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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书下载 |
| 办件单位 |
日本交流协会 地址:台北市庆城街 28 号 ( 通泰大楼 ) 电话: 02-27138000
送 / 领件时间 : 09:15 - 11:30 & 14:00 - 16:00( 星期一至星期五 )
* 星期五下午不接受签证申请只接受领件 |